1 申报对象
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2 政策激励
对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(含)以上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4%(含)以上的企业,按其研究开发费用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200万元。
3 截止时间
2020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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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间:
来源:太原市科技局
1 申报对象
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2 政策激励
对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(含)以上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4%(含)以上的企业,按其研究开发费用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200万元。
3 截止时间
2020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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